河南省法制委员会:公安部正在研究涉案虚拟货币相关制度,地方立法不宜规定
河南省法制委员会研究认为,「虚拟货币具有财产属性、属于涉案财物,在司法实践中已基本形成共识。但我国虚拟货币交易是全面禁止的,没有合法的交易平台,虚拟货币如何处置各地还在探索中。目前公安部正在研究制定虚拟货币相关制度,对这种新型涉案财物的管理更适宜从国家层面统一规定,我们地方立法不宜作出规定。」(河南日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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