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襄阳破获借助虚拟货币转移非法资金案,被告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
2024 年 4 月起,杨某、尧某、刘某甲等人通过境外聊天软件组建群聊,在明知上游资金可能是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所得的情况下,利用虚拟货币泰达币交易的方式帮助上线转移违法犯罪资金。该团伙明确分工:杨某负责资金供给,尧某、刘某甲对接上线诈骗分子获取「取现」指令,乔某、刘某乙等「车手」则前往指定地点取走涉诈资金,并以虚拟货币和涉诈资金反复转换的方式,最终将涉诈资金传递至上线诈骗分子,以此掩饰、隐瞒了资金的非法属性。经查,该团伙共帮助转移涉诈资金 209 万元,非法获利 1 万元至 9 万元不等。
办案过程中,承办检察官通过释法说理,促使各犯罪嫌疑人主动退缴违法所得,多措并举累计追回赃款 150 余万元,判决生效后按比例返还给 17 名电信网络诈骗被骗人。
「从境外加密通讯软件到利用虚拟货币交易转移违法犯罪资金,从职业『车手』取现到多层账户资金复杂流转,此类犯罪活动呈现明显的即时性、链条化、隐匿性特点。广大群众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财产,同时不要贪图小利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。」保康县检察院有关负责人提醒。(极目新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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